一、专业简介
民族学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主干学科专业之一,以人类社会、民族及其文化为研究对象,增进不同文化相互理解,对推动民族文化创新、促进社会与人类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。我国民族学扎根中国国情,形成特定学科理念,对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、促进民族团结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重要作用。
民族学专业是2021年度东北大学经教育部审批备案的新增本科专业,2022年起招收本科生。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6人,其中教授4人,副教授4人;另有校内兼职教师10人、校外驻校兼职研究员3人,多个学术领域有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学者。建有民族学博物馆、文化长廊,建成多个稳定的教学科研实践基地。2023年6月,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”落户学院。
民族学学科立足学科前沿,紧扣新时代民族工作主题,结合民族理论研究与区域特色,形成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、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民族互动、东北地区多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、东北地区城乡社区建设等特色方向。本专业注重培养拥有广博学术视野,掌握民族学等多学科理论知识与现代数字技术,具备田野调查和民族志写作能力,服务国家战略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。
二、招生对象及要求
(一)招生对象
2024级、2025级在读本科生。
(二)报名条件
1.申请辅修专业/学位的学生至少完成一学年主修专业学习,无不及格科目。
2.热爱祖国、诚实守信,遵守校纪校规,无不良记录。
3.拟申请的辅修专业学习年限应在主修专业要求的学习年限内,与主修专业同时完成。
4.申报辅修本专业的学生,须服从本专业教学安排。若辅修专业/学位与主修专业教学安排冲突,须优先服从主修专业教学安排。
(三)招生计划
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共计90人。
三、报名与录取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
2026年8月18日-21日进行。
2.报名方式
具体报名方式另行通知。
(二)录取
1.录取原则
(1)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集体主义的原则,按照“自主申报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进行。
(2)录取工作要本着在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前提下,与专业培养能力和办学条件相匹配的原则。
(3)按照总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同等情况下以报名先后为准。
(4)其他录取原则以教务处相关规定为准。
2.录取流程
(1)资格审查。对申请辅修本专业的学生,按照学校及我院公布的要求进行思想品质、学业成绩等方面的审查。
(2)专业考核。修读本专业需具备一定的人文素养,重点考核对民族历史文化和人类文明有学习志趣。
四、证书管理
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,修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,成绩合格,总学分达到41学分,学校统一颁发民族学专业辅修专业证书,符合辅修学位申请条件者,授予民族学专业辅修学士学位。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,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。
学生主修专业未获得学士学位者,不能申请辅修学士学位。
五、其他事项
课程原则上安排晚间或者周末,具体教学安排请以民族学学院通知为准。
学生在辅修期间,凡出现下列情况者,取消辅修专业学习资格:(一)主修专业受到学业警告者;(二)未按时注册学籍者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老师 联系电话:0335-8396408